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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策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日期:2021-09-02 来源:河南省工商联 浏览:0

  《政企面面观》8月25日播出特别节目:河南民营经济界按下复工复产灾后重建加速键,助力打赢两场硬仗。

  受邀嘉宾:河南省工信厅副厅长郝敬红

  河南省省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专班总协调人贾太平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姬洪波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拴成

  主持人:为了帮助受灾企业灾后重建与复工复产,我们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灾后重建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方政府也针对于当地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出台了相关政策,旨在加快构建协同高效、衔接配套的灾后重建政策支持体系。我们非常有幸请到了河南省工信厅负责同志、河南省税务局负责同志、河南省金融办负责同志,请他们来介绍一下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以及落实情况。

  首先请河南省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专班总协调人贾太平贾局长介绍下省工信厅、省工商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灾后重建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及成效,省工信厅围绕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发展方面还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有哪些主要内容?

  贾太平:为了帮助受灾企业加快重建、恢复生产,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联合省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加快灾后重建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信部门、工商联联合助企服务工作组,收集受灾企业情况,建立复工复产台账,做到“一企业一台账一清单”。

  二是精准开展纾困解难。重点是要素保障、产融对接、产销对接、产学研对接、用工对接这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薄弱环节。

  三是提请省政府出台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从保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保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供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相关税费、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等十个方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3271家受灾的规上工业企业中,已经复工复产3183家,复工复产率达到97.3%。

  主持人:灾情发生后,省工信厅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工作专班的作用,全面推动工业企业防汛救灾和复工复产工作。请问省工信厅副厅长郝敬红,“万人助万企”活动与全省民营经济“两个行动”如何实现有效衔接,助力民营企业灾后重建、复工复产?

  郝敬红:民营企业既是“一联三帮”行动的服务对象,也是“万人助万企”活动关注的重点。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统筹。

  一是统筹考虑包联企业。把“万人助万企”领导包联企业与“一联三帮”党政干部包联企业紧密结合,做到不重复、不交叉、不缺漏。

  二是统筹问题办理渠道。全省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建成后,将以模块形式接入“万人助万企”手机APP,统一企业诉求收集、转办、反馈渠道。

  三是统筹开展政策宣讲。发挥“万人助万企”工作专班和助企服务工作组作用,通过线上讲座、线下巡讲等方式,持续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四是统筹推广典型经验。总结推广“一联三帮”和“万人助万企”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帮助惠企政策落实、帮助民营企业纾困、帮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主持人:接下来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姬洪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拴成介绍一下,我省税务和金融部门对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出台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姬洪波:省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省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成立了税务系统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税务部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明确了12条政策措施,努力发挥好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税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一方面是政策支持最大化,另一方面税费服务最优化。

  政策支持最大化方面主要有七点:

  一是用足用活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对受灾损失严重的纳税人,依法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对纳税人因灾毁损不能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是对纳税人因灾造成的损失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比如,河南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深加工大省,食品加工厂购进面粉被洪水浸泡,另外汽车经销4S店尚未销售的新车被洪水浸泡报废等,均可按照政策抵扣。

  五是对企业因灾造成的损失,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比如,企业在灾情中厂房、设备、存货被淹造成的损失,均可按此规定扣除。

  六是对因灾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是对企业或个人符合法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支持救灾。

  税费服务最优化方面也有七点:

  一是将8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至8月31日。

  二是对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三是在发票领用上实行全省通办,将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延长至最长168小时。

  四是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

  五是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实行“随报随审”。

  六是对企业因灾造成纸质单证毁损的,税务机关依据电子信息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七是因灾情疫情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便于纳税人更好的融资,将纳税信用转化为真金白银。

  李拴成:7月下旬汛情发生以来,全省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工作。

  我局和驻豫金融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成立专班,发出紧急通知,制定应急响应和服务企业各项金融政策,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增量资金需求即报即审,存量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强化防汛救灾金融保障。针对广大企业急需急盼,组织金融机构和各地金融工作部门即时调度,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条块协同,切实把金融服务的温度直达市场主体。

  比如,对受灾企业,通过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延长还款周期、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等方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受汛情影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通过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再融资安排、贷款期限调整等方式,坚决避免贷款逾期,积极给予征信保护。对涉及防汛救灾物资生产、流通等领域的企业,切实保障资金供给,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物资供应。

  截至8月17日,全省已投放防汛救灾、灾后重建和工商业恢复生产信贷资金近900亿元,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超过250亿元,创新信贷产品140多个,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对接服务受灾企业8万余次。

  主持人:感谢两位的介绍,下一步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对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还有什么计划和打算呢?

  姬洪波:下一步,省税务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努力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

  一是要全面排查企业受灾情况。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企业,全面排查企业受灾情况,实地查看企业受损和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涉税诉求,开展政策辅导,及时将政策送到企业手上,帮助企业办理相关税费减免手续,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要加大政策宣传辅导。为使企业了解掌握灾后恢复重建税费政策措施,省税务局专门编印了《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利用税费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让企业应知知尽;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加大政策辅导力度,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三是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跟踪问效、督办提醒等,确保政策措施不棚架、不梗阻,真正落实落地。灾后重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复工复产和长远发展、事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省税务局将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措施、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我们河南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同时,我们也欢迎企业对税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李拴成:下一步,全省金融系统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坚决扛起金融责任,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照省政府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精神,我局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8月19日制定出台了灾后重建信用贷款的细化政策,明确了支持对象、贷款方式、配套政策及操作流程,对郑州、安阳、鹤壁、新乡、周口等地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贷款利率不高于3.85%,结息周期不低于半年。

  二是深入实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按照省政府政策精神,对受灾情疫情影响的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底,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底,并免收罚息。我局将联合驻豫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银行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维护企业正常征信记录,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进行诉讼。

  三是系统推进银企对接。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排出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围绕基础设施、工业、商贸、文旅等重点领域,10天内由各地拉出灾后重建、复工复产详细的融资需求首批清单,后续滚动梳理,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金融助力”专项银企对接行动,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化推进。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帮扶支持,台账管理,逐项跟踪、协调、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灾后重建、复工复产,资金跟得上、有保障。

  主持人:好的,感谢两位。8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旨在加快推动灾后重建和全面复工复产,快速全面恢复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下面我来给大家对些真金白银的措施做一个简单介绍:

  《措施》明确,要设立省级融资担保灾后重建代偿补偿资金,对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按规定补偿,着力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贷款担保。

  信贷投放方面,《措施》要求聚焦郑州、安阳、鹤壁、新乡、周口等地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快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

  还贷方面,《措施》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本付息措施,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进行诉讼。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还本困难的市场主体,应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对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应结合其受灾情况安排延期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并免收罚息。

  《措施》还指出,要进一步强化退税缓税,确保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允许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缓缴相关税款,切实减轻企业压力。

  社保缴费方面,《措施》明确,要允许因灾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暂定为3个月。

  《措施》指出,我省将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暂统筹失业保险基金1亿元,在受灾严重、有稳岗需求的地方积极实施。

  《措施》要求,要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同时鼓励各地对企业新增贷款进行贴息补助。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方面,《措施》指出,要持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实现应贷尽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要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措施》还明确,受灾情疫情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不能按期交付的,可顺延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同时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

  《措施》指出,各地要着力清理政府欠款,特别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款项,要依法依规,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偿还进度,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清偿到位。